泰安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泰安,是中国著名的风景旅游城市和历史文化名城,是山东省发展经济承东启西的重要城市。位于山东省中部,泰山南麓,城市依山而建,山城一体,城景交融,古老的泰山与现代化的城市形成了古与新的和谐统一独具特色。泰安是中国华东地区重要的对外开放旅游城市。泰安北依山东省会济南,南临儒家文化创始人孔子故里曲阜,东连瓷都淄博,西频黄河。泰安是华夏文明重要的发祥地,5000年前这里孕育了灿烂的大汶口文化,成为华夏文明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几千年来,泰山成为历代帝王封禅祭天的神山,随着帝王封禅,泰山被神化,佛道两家,文人名人纷至沓来,给泰山与泰安留下了众多名胜古迹。泰安也因山而得名,从古语”泰山安则四海皆安”中来,寓意”国泰民安”。泰山自然景观雄伟高大,有数千年精神文化的渗透和渲染以及人文景观的烘托而被称为”五岳之首”,它是中华民族的精神文化的缩影,而今又成为世界珍贵遗产。泰山风景名胜以泰山主峰为中心,呈放射状分布,由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融合而成。景观:泰山、岱庙。泰安属暖温带温润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雨热同季,春季较干多风,夏季高温多雨,秋季天高气爽,冬季冷而少雪,全年平均气温13摄氏度,每年平均降水量700-800毫米,年内无霜期200多天。